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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江宁医院2021年第一批编制外专业技术人员招聘面试(技能操作考核)通知

发布时间:2021-06-09浏览量:13009 1

南京市江宁医院2021年第一批编制外专业技术人员招聘面试资格复审已经结束,现将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技能操作考核)人员名单予以公布,具体见附件。请考生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及面试通知书准时参加面试(技能操作考核)。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技能操作考核)的具体时间安排如下,根据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经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并审验资格后方可参加面试(技能操作考核),请考生提前半小时到达考场,迟到半小时不得进入考场。凡在规定时间没有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时间:2021年6月20日上午8:00开始

地点:南京市江宁医院湖山路院区教研保障楼(3号楼)4楼大会议室

二、请参加面试人员务必认真阅读以下防疫要求:

防疫检测地点: 南京市江宁医院湖山路院区教研保障楼(3号楼)一楼西门口

防疫检测时间:2021年6月20日07:30—08:00

1、 考生当天进入考场前应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苏康码”和微信小程序“国务院客户端”中防疫行程卡截图并配合检测体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人员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没有“苏康码”的考生请提前下载并填写“个人健康申报表”(见附件),凭“个人健康申报表”进入。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除身份确认环节需摘除口罩以外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2、 有以下特殊情形之一的考生,必须主动报告相关情况,提前准备相关证明,服从相关安排,否则不能入场参加考试:

(1)考试前14天内来自或到过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或直辖市的区)范围内低风险区域的考生,考试当天除须本人“苏康码”为绿码、现场测量体温<37.3℃且无干咳等可疑症状外,还须提供考试前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近期有国(境)外或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自入境或离开中高风险地区之日起算已满14天集中隔离期及后续14天居家观察期的,考试当天除须本人“苏康码”为绿码、现场测量体温<37.3℃且无干咳等可疑症状外,还须提供集中隔离期满证明及居家观察期第3天、第14天2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3)因患感冒等非新冠肺炎疾病有发烧(体温≥37.3℃)、干咳等症状的考生,考试当天如症状未消失,除须本人“苏康码”为绿码外,还须提供考试前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服从安排在临时隔离考场参加考试。

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主动报告并配合相应疫情防控安排,不得参加考试:

(1)不能现场出示本人当日“苏康码”绿码的;

(2)仍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

(3)近期有国(境)外或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自入境或离开中高风险地区之日起算未满14天集中隔离期及后续14天居家观察期的;或虽已满集中隔离期及居家观察期,但不能全部提供集中隔离期满证明及居家观察期第3天、第14天2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

(4)考试当天本人“苏康码”为绿码、现场测量体温≥37.3℃,且不能提供考试前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

4、 考试过程中,考生出现发热或有干咳等可疑症状,应主动向考务工作人员报告,配合医务人员进行体温复测和排查流行病学史,并配合转移到隔离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后应服从安排至发热门诊就医检测。

5、 考生因发热等异常情况需要接受体温复测、排查流行病学史或需要转移到隔离考场而耽误的考试时间不予弥补。

三、操作考核内容

护理1、护理2、护理3岗位技能操作考核内容:

心肺复苏

检验科1、检验科2技能操作考核内容: 

涂片制备和图谱识别

请参加技能操作考核的考生自带工作服、工作帽、工作鞋、手表等考试所需物品。

附件:南京市江宁医院2021年第一批编外招聘面试名单

         健康申报表


南京市江宁医院

2021年06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