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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南京市江宁区部分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卫技人员笔试通知

发布时间:2022-12-02浏览量:31730

根据《南京市江宁区部分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卫技人员公告》(宁事招公告(R)﹝2022﹞68号)(以下简称《公告》),现就南京市江宁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技人员笔试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笔试时间

2022年12月11日(星期日)

上午9:00-11:00

考生7:40开始检录进场

二、笔试地点

江宁开发区学校西校区(江宁区清水亭东路1号)

三、笔试相关要求

(一)本次考试为闭卷考试,考生进入笔试考点应携带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考试。未按准考证指定考试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考生在开考30分钟后不得入场,在考试开始后60分钟方可交卷。逾期到场失去参加考试资格的,责任自负。

(三)考生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因现场签到、核查时间较长,建议考生至少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

(四)根据疫情防控管理相关要求,考生可以提前了解考点出入口位置和前往线路,但不得提前进入考点熟悉情况。考试当天要提前到达考点,自觉配合完成核查流程后从规定通道有序入场。

(五)考生须严格遵守考试纪律,不准在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不准将试卷、答案、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未经监考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不得擅自离开考场;不准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等作弊行为;不准在考场或者考试警戒线内喧哗、吸烟及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应聘人员违纪违规行为一经发现,视具体情形做相应处理。

(六)根据《公告》有关规定,南京市江宁区汤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科医师1等7个岗位报名成功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小于或等于3:1,应聘人员直接参加面试(详见附件1),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其他相关要求请仔细阅读笔试准考证上的注意事项。

特别提醒:请考生自行准备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

四、笔试当天入场要求

考生进入考点,除身份核验环节外须全程佩戴口罩、现场测量体温,携带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接受“苏康码”和“通信行程卡”绿码查验,提供相应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1)南京市常态化防控区域考生,须持考前3天2检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最后一次为考前24小时内南京本地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南京市内低风险区考生应主动报告,并持考前3天3检核酸阴性证明,最后一次为考前24小时内南京本地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3)省内外市常态化防控区域的考生,须持考前3天2检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最后一次为考前24小时内南京本地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4)外省常态化防控区域来(返)宁的考生,须提前3天来宁,在抵宁时进行一次核酸落地检测,3天内须每天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在宁完成3天3检,最后一次为考前24小时内,所有核酸检测阴性;

(5)外地低风险区的考生,须落实抵宁后7天健康监测,在宁完成“7天5检”,最后一次为考前24小时内,所有核酸检测阴性。

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笔试:

1. 近7天内有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

2. 尚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人员;

3. 尚在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

4. 尚在跟踪健康监测人员。

五、疫情防控要求

(一)考生应及时了解国内疫情高低风险地区和新增病例动态变化,避免在国内疫情高低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行、居住;避免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高低风险区域人员接触;避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人群密集的场所聚集。近期有高低风险区旅居史、解除入境隔离后来(返)宁人员,以及省外来(返)宁人员,务必提前通过“来(返)宁人员信息申报系统”登记信息。

(二)为保障笔试工作顺利进行,请参加笔试的考生务必于12月8日前完成扫码登记个人行程信息,以免影响正常考试。报考南京市江宁医院的考生请扫1号二维码,报考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校医的考生请扫2号二维码,报考南京市江宁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南京市江宁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南京市江宁区第二人民医院的考生请扫3号二维码,考生行程信息报备二维码见附件2。

(三)考生应当严格遵守本地疫情防控政策,自觉服从招聘过程中的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防疫工作。不服从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考试资格。

(四)考生要认真阅读本通知,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并自愿承担相关责任。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如疫情防控有最新要求,本次招聘相关工作将作出相应调整,请考生及时关注。

六、准考证打印

考生须在笔试前3日内登录南京人事考试网的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有问题,请与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25-83151200。

七、咨询电话

工作日9:00-12:00, 14:00-18:00

南京市江宁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025-52136981

南京市江宁医院:025-52087071

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025-52181813

 

附件:

1. 直接进入面试岗位

2. 考生行程信息报备二维码

3. 南京市江宁区部分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卫技人员笔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

 

  南京市江宁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

2022年12月1日




附件3:


南京市江宁区部分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卫技人员笔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

 

根据南京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为确保南京市江宁区部分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卫技人员笔试工作安全顺利进行,现将备考及考试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措施和要求告知如下,请所有应聘人员知悉、理解、配合和支持。

一、考生应至少于考试前7天(2022年12月4日及以前)申领“苏康码”,并每日进行健康申报更新直至考试当天。考生应持续关注本人“苏康码”状况,确保绿码。

外来考生(指2022年12月4日及以后内自省外和省内跨设区市来或返宁的考生,下同)应至少于考前7天起持续了解南京市最新防疫要求(可关注微信公众号“南京本地宝”),并严格按规定落实信息报备、抵达后健康监测、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以下简称“核酸检测”)等要求,以免影响正常参加考试。

考生应按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管理,备考期间避免前往国(境)外、国内疫情高低风险地区,尽量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到人群密集场所。出行时注意保持社交距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应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并做好卫生防护。如出现发热、干咳等异常症状应及时就医,以免影响正常参加考试。

二、考生应服从考试现场防疫管理,并自备医用外科口罩或无呼吸阀N95口罩,除身份核验环节外应全程规范佩戴,做好个人防护。根据疫情防控管理相关要求,考生不能提前进入考点熟悉情况,请提前了解考点入口位置和前往线路,考试当天提前到达考点,自觉配合完成检测验证流程后从规定通道入场。逾期到场失去参加考试资格或耽误考试时间的,责任自负。

三、考试当天入场时,考生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准考证,“苏康码”绿码和行程卡,提供符合要求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具有相关资质检测机构出具的纸质报告、电子报告或“苏康码”、检测机构APP显示均可,要求“落地检”的应为当地机构出具。下同),现场测量体温<37.3℃且无干咳等可疑症状,方可入场参加考试。具体条件如下:

1. 所有考生均须本人“苏康码”为绿码、行程卡无异常,现场测量体温<37.3℃且无干咳等可疑症状。

 2. 来自南京市以外地区的考生,均须符合进入南京有关疫情防控政策要求(可在国务院客户端查询),按规定时间进行健康监测,未满规定健康监测期不得参加考试。

3. 考前7日内行程均为江苏省内常态化防控区(含南京市)的考生,须持考前“3天2检”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其中最后1检要求在南京市检测,并在本人参加笔试考试开考前24小时内)。

4. 考前7天内有江苏省外常态化防控区行程的考生,须主动报告并持开考前“3天3检”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均要求在南京市检测,最后1检要求在本人参加笔试考试开考前24小时内)。

5. 考前7天内有南京市低风险区行程的考生,须主动报告并持开考前“3天3检”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均要求在南京市检测,最后1检要求在本人参加笔试考试开考前24小时内)。

 6. 考前有南京市以外低风险区行程的考生,须主动报告并持抵达南京市后“7天5检”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以及开考前“3天3检”核酸检测阴性证明(7天健康监测期与考前3天时间有重叠的,重叠时间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可同时列入“7天5检”和“3天3检”)。

 7. 近期有国(境)外、国内疫情高风险区旅居史的考生,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轨迹交叉的考生,自入境、离开高风险区或脱离轨迹交叉之日起算,已满规定隔离期及健康监测期(按国家和属地疫情防控要求,下同)的,除须符合前述条件外,还须提供隔离期满证明及健康监测期规定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8. 因患感冒等非新冠肺炎疾病有发热(体温≥37.3℃)、干咳等症状的考生,考试当天如症状未消失,经排查无流行病学史的,除须符合前述条件外,还须服从安排在临时隔离考场参加考试。

四、考试过程中,考生出现发热、干咳等可疑症状,应主动向考务工作人员报告,经复测复查确有症状的,应配合转移到隔离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后应服从疫情防控有关安排。考生因此耽误的考试时间不予弥补。

五、考生应仔细阅读考试相关规定、防疫要求,诚信申报相关信息,如有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或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排查、隔离、送诊等情形的,将被取消考试资格;情节恶劣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在被取消考试资格的同时记入诚信档案;构成违法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请考生持续关注新冠肺炎疫情动态和南京市疫情防控最新要求并严格执行。考前如有新的调整和新的要求,将另行告知。

 

附件:南京市江宁区部分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卫技人员笔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


南京市江宁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

2022年12月1日

 

附件

南京市江宁区部分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卫技

人员笔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

 

    本人已认真阅读《南京市江宁区部分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卫技人员笔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在此郑重承诺:本人填报、提交和现场出示的所有信息(证明)均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符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并愿意遵守考试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配合考试现场疫情防控有关工作安排。如有违反或有不实承诺,自愿承担相应责任、接受相应处理。 

 

承 诺 人: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即视为本人签名

 

承诺时间:与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相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