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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设置与聘任制度

发布时间:2020-09-12浏览量:1223

第一章、指导思想及基本原则

第一条、通过建立岗位设置与聘任制度,形成能上能下、能出能进的用人机制,调动单位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医院事业的发展。坚持按需科学设岗、结构合理、职数控制、动态优化、精简高效的原则

第二章、岗位设置

根据《江苏省卫生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的精神,及医院实际情况进行岗位设置及配备人员编制数。

第二条、岗位设置:

1、 管理岗位:由高到低分为五至十级

2、 专业技术岗位:由高到低分为三到十三级

3、 工勤技能岗位:包括技术岗位及普通工岗位,技术岗位由高到低分为二到五级

第三条、人员配备:根据岗位及实际人员需求合理配备。

第三章、职称聘任管理

第四条聘任岗位任职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品德端正,热爱本职工作,遵纪守法,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作风正派,团结同志,工作积极,遵守聘约;

(3)具有担任本岗位的工作能力、业务知识、学历要求、专业技术资格及技术等级资格;应聘实行执业资格制度岗位的,必须持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

(4)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各岗位基本任职条件是竞聘上岗的刚性要求,不得突破。在满足基本任职条件的前提下,如存在多名符合条件人员竞争同一岗位,医院将按学历、工龄、任职年限、职务、科研、荣誉称号等进行量化打分,在人社局核准的各等级岗位数额内,按总分排序情况依次聘入相应等级岗位。

第五条聘任程序

(1)对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按照本制度,凡符合条件的人员上报各类送审材料,由人事处综合进行初审。

(2)对初审合格的人员,上报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讨论通过确认后进行公示。

(3)对通过确认公示后的人员,由人事处根据主管部门规定报批、办理聘任手续,按规定给予相应待遇。